独立研究指引

通常来说, 只有在本系常规课程没有对应课程的情况下,以及当教员和系主任认为学生明显需要独立学习以大幅提高他/她在该学科的学术地位时,才可以用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开设独立学习课程.

独立学习不能用于完成大学列表,核心或地图课程要求. 独立学习学分不计入教学或课堂辅助等活动, 监考或评分考试, 等. 它也不适用于“比较教育”类型的经验.

注册独立学习课程意味着学生每学习一学期的学分至少需要投入25小时(1500分钟)的时间.

独立学习是一种特权,而不是权利. 它是为学术和学术目的而设计的. 它不是一种方便的工具,也不是因为学生“需要”时间而完成的. 学生不打算用它来选修本学期不开设的常规课程.

只有西班牙语专业的学生才可以独立学习该单元的课程. 语言课不允许独立学习. 独立学习合同即将完成, 在项目开始前签署并批准, 在它完成之后.

此外,独立学习与所有其他课程在同一时间内注册. 独立学习学分不能追溯授予. 学院政策禁止出于以下目的进行独立学习:

  1. Internship-type经验.
  2. 在大学系里工作.
  3. 代替常规课程作业.
  4. 以满足大学名单,核心或地图要求.
  5. 在其他地方完成的工作.
  6. 志愿工作(如果工作是独立研究项目的一部分,并且与其他部分密切相关,则可以接受).
  7. 商业方面的工作(如果工作是独立研究项目的一部分,并且与其他部分相关,则可以接受).
  8. 与常规课程一起进行的额外工作(如果在工作开始之前遵循了设置独立研究的所有程序,则可以接受).

只有全职的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教师可以资助独立学习. 教职员工没有义务接受独立研究. 只要工作量允许,他们就这样做.

为了进行自主学习,学生必须填写一份合同. 合同必须解决以下问题:

  1. 在独立学习中要涵盖的主题的性质.
  2. 独立学习课程的结构(包括作业), 会议, 涵盖的工作, 时间表, 等.).
  3. 学生参加独立学习课程的学术理由.
  4. 课程的具体期望.
  5. 所有独立学习合同必须由学生签署并注明日期, 教职员赞助人及西班牙语及葡萄牙语系主任.

The maximum hours allowed in independent study are as follows: 16 total toward a degree; six in the Department of 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; six in any single semester.

对于本科生的独立学习没有其他院系要求(包括具体的GPA), 等级或完成某些课程).

研究生, 独立学习课程不能超过本系规定课程的25%.

自主学习合同